发布日期:2020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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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为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2020年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内组通字[2020]15号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选派原则和条件、选拔程序、培养管理工作及经费保障等相关要求(见附件1)
2.其他事项。每个部门严格按照条件推荐1人,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。附件2:《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A4纸双面打印;附件3:《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》一份(部门领导签字盖章),于2020年6月28日12:00之前将纸质版送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资管理科,电子版(含照片)发送至杨蕾企业微信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人事处
2020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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